《中山市慈善萬人行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23年6月1日正式施行。5月24日下午,中山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fā)布會,介紹《條例》的主要制度設計、亮點以及宣傳貫徹工作,并就相關問題答記者問。
發(fā)布會現場。記者 王云 攝
解讀:厘清部門責任,建立有效監(jiān)督機制
發(fā)布會上,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馮鏡華介紹,中山市慈善萬人行活動至今已經開展36年,在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下,籌集了數十億善款用于我市各項事業(yè)的發(fā)展,成為中山最具特色的慈善文化品牌。
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馮鏡華。記者 王云 攝
《條例》共23條,將慈善萬人行活動36年的經驗和成效轉化為穩(wěn)定的法規(guī)制度,厘清了政府、統籌部門及其他相關組織在中山市慈善萬人行活動中的責任,建立了有效的激勵制度,健全保障和監(jiān)督機制。
在部門責任方面↓
按照《條例》規(guī)定市紅十字會依照法律、法規(guī)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統籌推進慈善萬人行的相關工作,市民政主管部門對活動期間的募捐活動實施監(jiān)督,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機構、其他主管部門以及群團組織則按照職權開展相關工作。
在監(jiān)督措施方面↓
◆《條例》規(guī)定慈善財產使用規(guī)范,建立各鎮(zhèn)街每年向市紅十字會反饋通過慈善萬人行募集財產使用情況的制度,同時規(guī)定募集取得的財產應當用于本市慈善公益項目;
◆規(guī)定慈善公益工程項目的保護措施,明確受萬人行捐助的慈善公益工程項目應當標識中山市慈善萬人行活動圖形標志,并針對慈善公益工程項目被改建、拆除以及改變用途的不同情形設定相關的程序。
為了貫徹落實條例,馮鏡華表示,中山將從三方面做好相關工作——
一是認真做好宣傳動員。各級人大、政府和有關部門要迅速掀起學習宣傳熱潮,通過多種渠道擴大條例的社會影響,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
二是扎實開展學習培訓。與《條例》規(guī)定相關的各單位要組織開展條例的專題學習培訓,認真學懂弄清條例,切實掌握條例規(guī)定的各項促進工作和監(jiān)督管理措施,更規(guī)范、高效地組織中山市慈善萬人行活動。
三是動員全市人民參與。政府職能部門、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等有責任做好全民動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使全社會積極參與到中山市慈善萬人行活動中,形成文明向善的社會氛圍。
焦點:事關募集財產使用和管理
發(fā)布會上,市紅十字會黨組書記、專職副會長繆美蘭就慈善萬人行募集取得的財產使用和管理方面的話題回答了記者相關提問。
市紅十字會黨組書記、專職副會長繆美蘭。記者 王云 攝
問:《條例》施行后,萬人行募集取得的財產如何使用?如何做好信息公開?
答:《條例》施行后,中山市慈善萬人行募集取得的財產應當用于募捐主題和子主題的本市慈善項目。市紅十字會將對萬人行募集取得的財產進行跟蹤監(jiān)督。
對于慈善項目終止后捐贈財產有剩余的,按照募捐方案或者捐贈協議處理;募捐方案未規(guī)定或者捐贈協議未約定的,市紅十字會將剩余財產用于目的相同或者相近的其他本市慈善項目,并向社會公開。
市紅十字會每年對募集的財產均邀請第三方進行審計,并將審計結果通過中山市紅十字會官網、微信公眾號進行公開。
近年來,市紅十字會按照總會“全國紅十字系統透明度指數評價工作”的要求,著力打造“數智紅會”信息系統,實現信息公開化、透明化,對捐贈款物收支進行公開,對人道救助信息進行公示。
《條例》實施后,市紅十字會將按照《條例》的規(guī)定,研究建立中山市慈善萬人行信息記錄系統,對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參與萬人行及其相關促進工作的信息予以記錄和公示。
問:《條例》施行后,愛心企業(yè)和熱心群眾捐款有什么變化?
答:《條例》施行后,中山市慈善萬人行募集取得的財產應當用于募捐主題和子主題的本市慈善項目,且在中山市慈善萬人行活動結束后三個月內公開并備案已籌集財產情況、已使用財產情況、未使用財產的使用計劃等信息。
市紅十字會將積極與市財政局等相關部門溝通,研究開設慈善萬人行專戶,并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選定開戶銀行。專戶開設后,可以實現慈善萬人行捐贈款物和紅十字日常捐贈款物分類管理,也便于有關部門和群眾監(jiān)督慈善萬人行捐贈款物的收支情況。
對于紅十字會日常捐贈,擬繼續(xù)使用現有捐款賬戶進行管理。屆時,請各位愛心企業(yè)和熱心群眾留意,正確填寫賬戶信息。
問:《條例》施行后,對于受中山市慈善萬人行捐助的慈善公益工程項目,如何管理?
答:根據《條例》規(guī)定,受中山市慈善萬人行捐助的慈善公益工程項目,都應當標識中山市慈善萬人行活動圖形標志。
對于確需改建、拆除受萬人行捐助的慈善公益工程項目,募捐方案未規(guī)定或者捐贈協議未約定改建、拆除的處理方式的,項目的受益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建設單位應當征求市紅十字會和市民的意見,有冠名人的慈善公益工程項目,應當同時征詢捐贈冠名人或者其直系親屬的意見,處理結果要向社會進行公開。
改建、拆除涉及改變受慈善萬人行捐助的慈善公益工程項目用途的,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有關規(guī)定處理。
回應:慈善萬人行募集捐款這樣監(jiān)管
《中山市慈善萬人行促進條例》(下簡稱《條例》)將于2023年6月1日正式施行。該《條例》對慈善萬人行活動所募集的捐贈款物如何監(jiān)管有何規(guī)定?如果在活動中發(fā)現違法行為,監(jiān)管方該怎么辦?
市民政局社會救助和慈善事業(yè)科科長陳啟樞。記者 王云 攝
5月24日下午,在市人大常委會召開的《條例》新聞發(fā)布會上,市民政局社會救助和慈善事業(yè)科科長陳啟樞就相關問題作了回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有關規(guī)定,民政部門依法履行對慈善活動的監(jiān)督檢查責任。而《條例》第四條第二款也明確,市民政主管部門按照職責負責對中山市慈善萬人行的募捐活動實施監(jiān)督。
陳啟樞介紹,市民政局將通過要求中山市慈善萬人行活動的統籌部門,也就是市紅十字會在活動開展前,向市民政局提交慈善萬人行的募捐活動方案進行備案。
在活動結束后三個月內要求市紅十字會提交募捐活動所募集取得的財產情況,包括捐贈時間、捐贈人名稱、捐贈金額或物資數量和折款等;提交募集取得的財產用于慈善項目和其他用途的支出情況,包括支出用途或項目名稱、支出金額、支出時間等,以及提交尚未使用的募集取得財產的使用計劃等進行備案和跟蹤。同時,監(jiān)督市紅十字會及時將有關情況向社會公示。
針對活動中出現的違法行為,陳啟樞說,《條例》第二十一條明確了慈善萬人行活動的組織者和參加者,不能有擾亂、破壞中山市慈善萬人行活動、攤派或變相攤派捐贈任務、以中山市慈善萬人行的名義進行營利性活動,以及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中山市慈善萬人行募集取得的財產等行為,當市民政局發(fā)現或收到舉報有此類行為的,將會對相關組織或個人開展執(zhí)法檢查,經調查取證核實情況屬實的,將會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進行處理。
編輯 藍運良? 二審 魏靜文? 三審 吳森林